近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组织召开了废塑料回收利用与污染治理专题座谈会。财政部税政司、北京市发展改革委、部分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塑料袋生产企业、大型流通超市及中国塑料加工协会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促进废塑料回收利用产业化发展、缓解超薄塑料袋使用后以及废塑料生产企业带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深入进行了专题讨论。
通过讨论,与会代表和专家在一些问题上形成了一些共识。
一、从生产环节禁止生产超薄塑料袋。由于塑料袋厚薄的生产对生产厂家的
技术、设备、成本等要求,无大区别和影响,完全可以从生产环节禁止生产超薄塑料袋。对农业所需超薄农膜,建议使用可降解塑料做原料。
二、从消费环节限制使用超薄塑料袋。北京市从 1999 年发布市长令在全市范围内限制使用超薄塑料袋至今,大型超市已基本杜绝了超薄塑料袋的使用,在市区内看不到超薄塑料袋污染环境问题。但在农贸市场、边远山区等场所,仍大量在使用超薄塑料袋,造成了城郊区、农村及景区的环境污染。
三、从回收利用环节提高准入门槛。针对目前很多地方出现的一家一户作坊式、间歇式废塑料回收利用方式,质检等有关部门应通过技术改进、标准强制等手段,提高准入门槛,减少环境污染,从回收利用环节规范废塑料企业的发展。
四、制定有利于废塑料回收利用产业化政策,加快产业升级。一是加强部门协调,减少多头管理,通过出台联合法规,对政府部门、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等各环节的职责做出规定,切实推进废塑料回收利用产业化发展;二是建立和完善塑料生产、消费、回收、再利用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技术标准体系,为政府部门决策服务,为法规提供支撑;三是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废塑料回收利用政策,建立科学评估体系,增加可操作性;四是针对低值塑料制品的回收,强化对塑料产品的分类回收标识制度,鼓励一种产品尽可能使用一类塑料,以利于回收再利用。
五、扶持有一定规模的正规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发展。通过对规模化、规范化的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利用税收杠杆,规范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行为,打击“洋垃圾”等污染环境不规范企业,鼓励和重点培养规模企业的发展。 |